成功案例:接手RFE补件後通过EB1B EB1-OR(杰出研究员/教授) 引用次数仅40

客户感言—

「我由衷地感谢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认真的付出与明智的策略。在此之前的三年间,我与八名律师合作过,但是没有一位能够像你们一样给我的家庭和我带来不可言喻的欢喜。我可以放声公正地说,你们绝对是我遇过最棒的律师事务所,我绝对会把你们推荐给需要法律协助的职业移民申请人。」

 

於2012年12月6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接获EB1B, EB—OR(杰出研究员/教授)申请通过。本案前次由他家律所递交申请并未成功,客户之後与我们合作申请顺利通过(批准通知)。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经常帮助由他家律所递交申请後的RFE补件。事实上,本律所40%的案件都是由他家律所或客户本人申请失败後转而寻求我们的协助。我们相信我们有足够的知识与丰富的经验来弥补前次申请的缺失,提供最佳的申请批准契机。

 

本案处理过程中困难重重。这名客户透过他家律所递交申请,因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而遭到拒绝。即使每项案件困难度不一,我们还是必须替每项案件量身打造申请策略,确保最快最有效的结果。 因此,我们致力於帮助前次申请因为他家律所证据呈现不当遭到拒绝的客户能更顺利通过申请。

 

对於这些案件,我们会制定出特殊的申请策略并指出他家律所错误无效的方针。对於本案而言,我们发现客户的作者数与论文引用数皆偏低(40次)且前次申请中他家律所并未强调客户在分子治疗领域的成就贡献。

 

首先我们帮助撰写专家推荐信。这些推荐信经过修改与编辑後由独立见证人缴交。此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强调了客户在分子治疗领域的重大影响力,透过Google学术平台证明了客户的学术名誉。除了这项重要的证据外,我们也引用行政上诉办事处过去的判例,说明客户的成就贡献不能单靠引用次数多寡来衡量。

 

藉着这个策略凸显客户在目标领率的卓越成就,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功地於2012年12月6日,约提交RFE回覆後两星期得到批准回应。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的案件处理技巧与专业度在本案中显露无遗。我们不只替每个案件研发出最佳的策略,我们同时也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