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經驗:中國的再生能源博士後研究員 26 天迅速通過EB1A!
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極佳的服務。我會推薦我的朋友使用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服務。
2014年12月2日,我們接獲了一位中國的再生能源博士後研究員的EB1A批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再生能源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州服務中心 (NSC)
申請時居住地:加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4年12月2日
處理時間: 26 天(申請加急處理後12天)
案例總結:
這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非常榮幸能與一位中國籍再生能源博士後研究員。這位客戶專門研究太陽能轉換、人工光合作用、能量儲存和發展微生物燃料電池。為了將客戶的研究以最簡潔有效的方式呈現,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搜集和提交了大量的書面證據,證明了此客戶對再生能源領域的重大貢獻,其中包括了46 篇同行審查(peer-reviewed)科學文章、許多篇會議摘要、一篇書章和一項專利(第二項專利正在審理中)。在該客戶提出申請時,其著作已被來自世界各地著名的研究單位和機構中的傑出知名研究員引用過至少2,960 次,此有力的數據證明了該客戶研究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該客戶亦為 20 家國際知名的期刊審查超過60 篇稿件。
除了上述客戶之成果與著作,其學術研究的重要性在下列來自一位獨立推薦人的引言中也同樣獲得證實:“[Client] has exhibited traits consistent with the objectives of our field, increasing chemical and energy understanding, which is necessary for directing the energy industry and our nation away from fossil fuel consumption, toward more sustainable and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alternatives. Consequently, I strongly recommend [client] and his continuing resea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since it is needed to best advance the field as a whole.”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目標是證明該客戶符合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的申請標準。該客戶不間斷地在其特殊專長領域的持續工作及研究,將可以大幅造福美國。藉由我們所提供的證據和文件,該客戶的EB1A申請在 26 天之後內便順利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