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10
Q45: 博士班學生可以申請「傑出人士」類別(EB1-A)嗎? 成功的機率有多少?
A: 我們事務所曾經成功的幫博士班學生通過申請「傑出人士」類別(EB1-A)。許多人認為博士班學生還需要教授的指導因此很難在該專業領域視為有頂尖傑出能力。但是有一個要點是只要好好定義在該專業領域是頂尖且超越他人,就比較容易獲得批准。因此專業領域的範圍界定就顯得很重要。我們事務所針對博士班學生申請案有特殊的策略使得博士班學生申請的成功率與其它人的申請案大致相當。(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46: 持有F-1學生簽証是否可以申請「傑出人士」類別(EB1-A)? 我是不是要等畢業後拿到H1-B簽證後才能申請綠卡?
A: F-1學生簽証是屬於非移民簽証,但並不表示持有F-1學生簽証就不能申請綠卡。的確,F-1學生簽証持有者在申請這種非移民簽証時不能有移民意圖。但是非移民簽証持有者,像是學生簽証(F1)、訪問學者簽証(J1)在拿到非移民簽証後可以改變其意圖。所以持有非移民簽証者不一定要轉變到H類別或L類別簽証(非移民簽証但允許有移民意圖)才能申請綠卡。一般來說,只要能符合申請標準,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移民申請。但是如果你目前的學生簽証效期沒有比你完成學業年限長的話,你最好等到你的學生簽証效期被延長到能完成學業後再提出申請。 (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47: 國家利益豁免(NIW)與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傑出外籍人士(EB1-A)有什麼不同?可以同時申請兩者嗎?
A: 兩者的規定及要求完全不同,而且申請案的準備方向也完全不同。成功的國家利益豁免(NIW)申請案並沒有規定申請的外籍人士一定要是在該專業領域處於金字塔頂端的地位。不過,兩者相同的是只要提供對申請有利的證明文件就有助於核准。所以申請案中最好將其專業領域盡可能的限縮,若該專業領域能比較的同儕愈少,就愈能突顯你的能力。行政上訴辦事處(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也不會特別去懷疑你申請案是否專業領域界定太過狹小,畢竟你還是要有證明文件加以支持。不過當你的I-140核准之後,這兩者在申請I-485時就沒什麼分別了。可以同時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以及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傑出外籍人士(EB1-A),也的確有申請人同時申請。法律沒有規定不可同時申請,事實上同時申請可以增加你的機會。(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48: 如果我沒有在期刊上發表過論文,是否還可以申請「傑出人士」類別(EB1-A)?
A: 可以,沒有任何規定必須要在專業領域上過期刊論文,雖然上過期刊的論文可以增加批准的機率,讓你的申請案更有力。你還是可以提交條文所列的其它支持文件。(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49: 如果我在我的專業領域內從未得過任何獎項,我還是可以申請嗎? A: 如果你在專業領域內從未獲得任何獎項,你還是可以申請此類別。沒有規定一定要有獎項才可以申請或是獲得核准,但有許多案例顯示符合條件的重要獎項有助於申請通過的機率。你還是可以透過符合條文中列舉的其它條件來支持你的申請案。(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50: 我持有的是交換學者J-1簽證,因此有必須回祖國居住兩年的限制。我可先申請「傑出人士」類別(EB1-A)然後再申請J-1豁免兩年的限制嗎?
A: 可以,你可以先申請「傑出人士」類別(EB1-A)然後再申請J-1豁免回國居住兩年的限制。不過即使你拿到I-140的核准,你還是需要回祖國居住兩年。所以你必須在調整身份至永久居民之前拿到J-1豁免。但你不需要在申請I-140之前就拿到J-1豁免。回祖國居住兩年的規定會讓你無法從J-1身份轉為永久居民,但沒有規定你不能先遞交I-140表格。另外,你也可以同時申請遞交I-140表格以及J-1豁免。如果你在J-1豁免核准之前就拿到I-140核准,那你必須等到 J-1豁免核准之後才能遞交I-485 表格申請調整身份。 (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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