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6

Q25: 美國移民局(USCIS)官員如何應用最新的二階段標準審查?

A.在2010年,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審理裁定「傑出人士類別」(EB1-A)的「Kazarian 案」須採用兩階段判定標準: 1. 第一: 審核官員必須決定是否該外籍人士遞交的證明文件足以符合美國移民局(USCIS)條文規定標準。 例如職業移民第一優先「傑出人士」(EB1-A)類別條件之一是必須獲得重大獎項,例如諾貝爾獎、奧斯卡金像獎或普立茲獎等,或是條文列舉的十種證明中提出三種以上證明文件。審查官員必須根據申請所附的證明文件進行判斷看哪些是符合條件的。基本上在這個階段,審核官員審查的不是證明文件的「品質」,是針對所附文件是否滿足條文列舉的條件。如果有足夠合格的文件則會進入第二階段審查。 2. 第二:在結束第一階段確定符合後,審核官員必須以整體優點進行考量。看該外籍人士是否超越專業標準。在這個階段,必須加總各種條件後做整體判斷是否可以核准。例如,審核官員必須在這階段判斷該外籍人士是否為該領域少數頂尖人才。這時就會對證明文件的「品質」加以考量。如果其中之一是「評審工作」,對外的評審工作就比對內的評審工作要有力的多。如果是針對「學術論文」,在此階段會考量論文被引用的次數。總之,二階段判定標準並沒有對美國移民局的審核標準產生重大改變,主要還是專注在申請者是否符合資格。但我們事務所還是立即針對此變革作出應變策略來處理我們客戶的申請案。(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26: 申請I-140時我可以申請「加急處理」嗎 ?

A: 可以。只要在申請I-140時同時提交I-907 表格,就可申請加急處理。但不要將加急處理申請送到移民局鎖定機構(Lockbox facility)。 (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27: 如果我的I-140處於審理中的狀態,我可以申請「加急處理」嗎?

A: 可以。如果你已經申請遞交I-140表格,但是想要「加急處理」,你可以向服務中心申請「I-907」表格。詳情請洽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注意!千萬不要將表格寄到美國移民局鎖定機構(Lockbox facility)。在申請加急時,要包含有 I-797C表格、I-140收據證明、收件的服務中心地點。為了確保你的 I-907表格能對應到你的 I-140表格,在I-907表格上第二部分問題1到問題5一定要完整回答,否則可能會拒絕你的加急要求。 (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28: 申請 I-140的費用是多少?

A: 申請費用為$580美金。 (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29: 我的家人也被視為我的申請案受益人嗎?

A: 申請案通過後,你的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視為間接受益人。(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30: 申請「傑出人士」類別(EB1-A)有規定至少要發表多少篇論文嗎?

A: 沒有硬性規定最低論文發表數。但最終仍由美國移民局(USCIS)視個案決定。(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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