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人才移民比起其它移民类别有较高门槛

一般人想到拿绿卡移民美国,通常都会想到投资移民(EB5)或是绿卡抽签(Greencard Lottery),前者需要能在美国投资100万美元以及能创造10个以美国人工作机会,此类别美国每年给予1万个具有永久居留权的移民名额;後者则需视运气看是否能抽中。但不是每个人能够有有雄厚的财力办理移民,绿卡抽签的等待往往由於机率很低因此变成年复一年的等待。其实拿绿卡移民美国还有许多其它的方式,不同的移民类别有着不同的要求与标准,如果申请人本身在其专业上有非常杰出的表现,其实可以考虑门槛条件较高的「杰出人才移民」,虽然较为不易,但有着不需要先找到工作及雇主赞助的优势,再加上没有排期等待的困扰,非常适合杰出优秀人士申请。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醒,许多人往往因为「杰出人才移民」可自行提出申请,就误以为是移民的「简易捷径」,有些人会因为找不到工作或是身份上出现问题,才想以此移民类别为出路,但殊不知这是个门槛条件更高的一条路。所以申请人若仅是想摆脱漫长的排期等待或是无法拿到H1B等原因就想改走「杰出人才移民」,可预见的是申请案的失败。

另外有一些人是认为自己获得很好的工作,为了免去H1B职业移民的繁琐程序及名额限制,想说乾脆要求雇主代为申请「杰出人才移民」,这些雇主也往往是大型的公司或机构。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杰出人才移民法规上对於雇主没有标准规定,审核官员也不会因为超大型组织或国际级公司就因此通过移民申请,一切的重点都要回归到外藉人士本身的专业能力是否已达到法规中「杰出菁英」的等级。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举美国移民局(USCIS)提供的判例供大家参考,此案申请人在国际级大药厂阿斯利康制药公司(AstraZeneca plc.)工作,申请人表示该药厂名列全球前五大,是一家由瑞典阿斯特拉公司(Astra AB)和英国捷利康公司(Zeneca Group PLC)共同合并而成的大型英瑞合资公司,在美国也有分公司,也在美国拥有1万2千名雇员,申请人针对该公司在美国创造的就业机会占了申请案很大的篇幅,认为他任职的公司对美国经济影响甚巨,此外也声明该公司在对抗癌症的化学制药上有非常大的突破,享有许多制药专利,因此声称在这样优质公司工作的他当然也属於杰出人才。美国移民局在审核後表示,申请人没有证明为何该公司的成就可等同代表他个人的研究,也没有任何文件显示申请人在抗癌药物研发上的贡献,由於整个申请案过於注重该公司的成就因而忽略了申请人本身的各项资格条件,最後美国移民局拒绝了此案的杰出人才移民申请。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强调,美国移民局不会因为申请人工作的公司丶机构对美国有很大的影响就因此法外开恩给予特别核准,审核官员看重的是申请人的工作职位在该公司是否有重大影响丶在业界是否有显着的影响力等,最终审核官员还会依照法规提供的十项标准来进行单一及总体审查,必须要满足三项以上卓越的杰出证明,才有可能获得移民申请。杰出人才移民类别虽然较其它移民类别的要求门槛高出许多,但只要用心准备,自行申请不是问题。

如有任何关於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类别(EB1-A)职业移民的法律相关问题,可联络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Email: law@wegreened.com,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也提醒读者,移民法规相当繁复,职业移民审查视个案而定,本法律专栏案例探讨不一定适用所有案件,详细情形应视个案而定,本文仅供参考,不宜作援引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