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申請在國家級規模上的認定標準
由於移民法規相當複雜,且為因應美國當前政治經濟發展情勢,美國國會在修法時會依現況作出修訂,美國移民局(USCIS)及行政上訴辦事處(AAO)會因應國會公布的法規進行進行審查,因此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美國移民局(USCIS)網站都會不定時公布最新移民新聞及法規消息,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醒想要意自行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的民眾除了要了解法規內容外,最好也要能經常更新最新資訊,才能在自己的申請案上把握最佳狀況以及有利契機。
像是在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申請中,在「紐約州交通部案例」以前,對於「國家級規模」的認定較嚴格,如果屬於州立的地區範圍通常無法視為國家級規模的國家利益,在「紐約州交通部案例」當中,美國移民局原本認定促進紐約州的橋樑交通安全不屬於國家級規模,但此案經律師上訴至行政上訴辦事處(AAO),律師以紐約州橋樑連結附近各州為美國交通及經濟命脈立論,認為此案的受益人雖在州立政府單位工作,但影響所及仍應視為全國性的利益規模,後經行政上訴辦事處(AAO)裁定認同該案律師看法,這一項標準也從此成為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審理的三大標準之一。
在移民法規中沒有規定什麼樣的職業不能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但若以國家級規模這個標準來看,可從以前的判例略窺一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特別透過研究,對行政上訴辦事處(AAO)判例詳細分析後表示,例如公益律師的免費法律服務整體來說雖然服務範圍可及全國各地區,但由於服務的每個個案都是針對案件個人,其國家利益範圍因而非常受限,因此除非少數影響層面極廣的公益律師,否則此職業在美國移民局(USCIS)認定非國家級利益規模。與此相似的是「中小學教育」領域,雖然教育具有國家利益,但是在中小學任職教師相當受限於該地區,因此僅可視為在「當地」發揮影響力,其在整個國家產生的利益可說微忽其微,不可視為符合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移民類別中法規訂定的全國性規模國家利益。此外,像是在餐廳工作的廚師,雖然可以說其工作在「食物營養」領域作出貢獻,但影響所及僅在該區域的用餐人口,無法視為國家層級的規模。
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也提醒,以上所述為審核時的「大方向」及「大原則」,非絕對準則,法規中也沒有明確訂定「何種職業」不可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移民。若申請人能有正確的邏輯立論加上合理的證明文件其產生的國家利益為全國性規模,仍是有機會獲得核准。
如有任何關於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移民的法律相關問題,可聯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law@wegreened.com 最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也提醒讀者,職業移民審查視個案而定,本法律專欄案例探討不一定適用所有案件,詳細情形應視個案而定,本文僅供參考,不宜作援引之依據。
***使用或改編此文章請註明出處: http://www.wegreened.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