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士移民案例分析:画廊经理
杰出人士移民的申请人常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我的专业领域当中,根本没有国际大奖或是国家级奖项,那我还能够申请杰出人士这个移民类别吗?」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杰出人士移民(EB1A)规定主要希望能让真正杰出的人获得申请通过,但其实不限於得奖与否,只要能证明符合法规中十项标准的三项以上。若在申请人的领域中没有相关奖项,则可以用其它标准。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也提供了一个案例显示,不能因为没有这样的奖项,就自己认定奖项规定不适用自己的个案,然後自己宣称只要符合「十项标准中的两项即可」,这样的认定完全不符法规规定。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进一步指出,这个杰出人士移民(EB1A)案例申请人是摄影画廊的经理,曾在各地联展丶策展有相当好的绩效,他想要申请「杰出人士移民」(EB1-A),但在准备资料的过程当中才发现多数成功申请者都曾得过大奖,他自己认为以他的专业领域及职位来说,并没有什麽奖项,所以就自行判断,以「不适用自己专业领域」为由删除大奖的要求,向美国移民局要求只要符合两项标准即可。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法律的设定适用与否,无法以个人的意见来做认定。也不能因人丶事丶物的不同就直觉性的以为可以任意变更法规。此案申请人在一开始准备材料就有所不足,这让他的申请案的通过机会大幅度下降。
美国移民局在审核此案後发现,此案申请人缴交的外籍媒体对申请人的全页专属封面报导,并非申请人宣称的是以色列希伯来文的主流媒体,而是在美国针对希伯来文小众发行的媒体,根据以往的判例认定:若在一个国家发行的媒体文字并非该国主要通行文字,意即该国多数人民无法了解的媒体,则无法视为「主流媒体」。另外,虽然有许多英文文章针对该画廊参加联展的消息与评论,但都不是针对画廊经理作出评论,绝大多数都是针对展览的摄影家丶艺术家,在逻辑推论上,展览的成功也多半会归功於艺术家丶作品的成就。很少会提及策展的工作人员及主办单位。此外,虽然有国际摄影比赛的推荐信表示未来将有机会邀请申请人担任评审,但由於未来没有发生的事无法作为法律上的证明,最终此案还是被拒绝。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得奖并非绝对必要,像有些职业及专业很少有比赛丶奖项,所以更需要有很好的申请策略,有意申请者不妨多观察自己业界的大师们的事迹及成就,也要参考相关杰出人士移民的成功案例,就能了解自己的优点及利基所在,进而成功获准绿卡移民。
如有任何关於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类别(EB1-A)职业移民的法律相关问题,可联络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Email: law@wegreened.com,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也提醒读者,移民法规相当繁复,职业移民审查视个案而定,本法律专栏案例探讨不一定适用所有案件,详细情形应视个案而定,本文仅供参考,不宜作援引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