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2

Q8: 申請EB1-A此類別的好處有哪些?

A:主要的優點有: 1. 不需工作證。 2. 不需先找到工作或是有永久職。 3. 可自行申請。 4. 隨時都有簽證名額,所以此第一優先類別可較快拿到綠卡。(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9: 申請案的核准會很難通過嗎?

A: 申請者必須負責提供證明,且須符合移民局提出的十項標準中的三項或是曾獲得重大獎項。如果是符合資格的受益人,通常申請成功的機率取決於申請案呈現的好壞。在2010年「傑出人士」類別核准率大約是62%。整體來說,此類別的核准率穩定的上升中。而透過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的「傑出人士」類別申請案則有將近百分之百的核准率。(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10: 在申請時要如何顯示符合資格?

A: 在申請「傑出人士」類別時,要在申請案中標明出哪些文件是符合法規條文提及的十項標準。而且要提供聲明書及證明該外籍受益人在進入美國後會繼續從事該專業相關工作,且保持其國際級或國家級的專業聲望。(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11: 要如何在申請時證明國際級或國家級的專業聲望?

A: 美國移民局(USCIS)要求申請者證明受益人為「傑出人士」。 若要證明其國際性或國家級專業聲望可提供國際級重大獎項證明,例如諾貝爾獎或奧斯卡金像獎等。或是至少提供下列三種類別以上的證明:

  • 在其專業領域曾獲得國家或國際級獎項
  • 具有特殊專業組織的會員資格(要特殊成就才能加入的組織)
  • 媒體報章報導該外籍人士的成就(須包括名稱、時間、作者等,且必須翻譯成英文)
  • 該外籍人士曾在其專業領域參與評審工作。
  • 成就或貢獻的証明,像是出版品、重大貢獻等。
  • 在專業期刊、主要媒體雜誌撰寫專業文章。
  • 在組織中擔任重要職位或是有卓越名聲
  • 在該專業領域中有超越常人的薪資報酬
  • 在表演藝術上有商業性成功,例如票房記錄、出版品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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